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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灿律师,北京中银(南京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,中银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,南京刑法委员会委员,前资深检察官,曾在检察院公诉、反贪部门工作数年,深谙刑事案件办理,主要处理职务犯罪,毒品犯罪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王灿律师
电话号码:025-58785588
手机号码:15895991836
执业证号:13201201710612649
执业机构:北京市中银(南京)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22楼
案情介绍:
2018年7月23日21时许,被告人时某某1因不满被害人杨某某、黄某某未雇佣自己运输石子到本市建邺区秀山路涟城小区,遂纠集被告人时某某2、曾某1、曾某2到秀山路涟城垃圾中转账门外空地,被告人时某某1、时某某2先随意殴打被害人黄某某,后又伙同被告人曾某1、曾某2共同殴打前来理论的被害人杨某某,其间,曾某1持钢管实施殴打,曾某2持钢管追赶杨某某,经鉴定,被害人杨某某、黄某某的身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。
法院判决结果:
法院认为,被告人时某某1、时某某2随意殴打打人,致二人轻微伤,情节恶劣,被告人曾某1、曾某2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,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判处被告人时某某1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。判处时某某2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缓刑一年二个月。判处曾某1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十个月。判处曾某2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八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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